1. 文言文《贞观政要》翻译,还有原文
贞观十五年,太宗问魏征曰:“比来朝臣都不论事,何也?”征对曰:“陛下虚心采纳,诚宜有言者。然古人云:‘未信而谏,则以为谤己;信而不谏,则谓之尸禄。’但人之才器各有不同,懦弱之人,怀忠直而不能言;疏远之人,恐不信而不得言;怀禄之人,虑不便身而不敢言。所以相与缄默,俯仰过日。”太宗曰:“诚如卿言。朕每思之,人臣欲谏,辄惧死亡之祸,与夫赴鼎镬、冒白刃,亦何异哉?故忠贞之臣,非不欲竭诚。竭诚者,乃是极难。所以禹拜昌言,岂不为此也!朕今开怀抱,纳谏诤。卿等无劳怖惧,遂不极言。”
贞观十五年,唐太宗问魏征:“近来朝臣都不议论政事,这是为什么?”魏征回答说:“陛下虚心纳谏,本来应当有话说。然而古人说过:‘不被信任的人劝谏,会被认为是毁谤自己;已被信任而不劝谏,就叫做尸禄。’但是人的才能气度,各有不同:胆小怕事的人,心存忠直而不能进谏;被疏远的人,怕不信任而无法进谏;贪恋禄位的人,怕不利于自身而不敢进谏。所以大家沉默不言,应付着混日子。”太宗说:“这些现象确实像你所说。我常想,人臣要劝谏,动辄害怕有死亡之祸,这和赴鼎镬被烹杀、冒刀剑被斩杀又有什么两样?因此忠贞的臣子,并非不想竭尽忠诚,竭尽忠诚实在太难了。所以夏禹听了好的意见要拜谢,岂不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如今敞开胸怀,接受谏诤,你们无须因为害怕而不敢把想说的话说出口。”
2. 谁能帮我找贞观政要的文言文翻译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匹非常喜欢的骏马,平常放在宫中饲养。
一天,这匹骏马无缘无故突然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杀那养马的宫人。
皇后劝谏说:“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而杀人,晏子当着齐景公的面列出养马人的罪状,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养死了马而使国君杀人,老百姓知道后,一定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其他诸侯知道后,一定看不起我国,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齐景公听后便免了养马人的罪。
陛下您读书曾经读到过这个故事的,难道忘了吗?”唐太宗听了皇后这番话怒气就消了,他对大臣房玄龄说:“皇后用平常的故事来启发影响我,确是很有益的。”。
3. 贞观政要的翻译贞观十年(公元636年),越王贞是长孙皇后所生。
是太子介的弟弟,因为聪敏绝伦,唐太宗特别宠爱他。有人向太宗打小报告说,三品以上的大臣们都看不起越王,其用意是想借此诋毁侍中魏征等,激起了太宗的愤怒。
唐太宗一听说大臣们看不起越王贞,便怒火中烧,立即登上齐政殿,命人把三品以上的大臣都叫来,大发雷霆地说:“我有一句话,要向诸位说明白。你们不要以为自己是三品高官就觉得了不起,看不起我的儿子越王贞。
难道前朝的天子是天子,现在的天子就不是天子吗?我见隋文帝的儿子们,经常阻碍达官以下的大臣们做事;我绝不会象隋文帝那样放纵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们有时也可能做错事情,但诸公应该包涵一点,不能因此就瞧不起他们。如果我也放纵他们,你们办起公务来能那样顺利吗!”玄龄等吓得全身发抖,都纷纷跪下谢罪。
唯独魏征正色说道:“我敢保证,现在的大臣们,绝没有人瞧不起越王,陛下何必发这么大的火呢?按礼说,我们这些大臣与你的儿子是一样的,《左传》上说,王的大臣地位虽然不高,却在诸侯之上。齐桓公建立霸业后,于公元前651年在葵丘(今河南兰考)召集各诸侯国开会,周天子的地位比诸侯要高是,所以齐桓公没有资格召天子来参加诸侯们的会议,于是周天子便派了个大臣参加会肌籂冠饺攉祭圭熄氦陇议,说明周天子派的这个大臣的地位是与诸侯是平等的。
陛下的儿子与春秋时的诸侯地位相当,我们这些三品以上的大臣与周天子的诸侯地位相当,也就是说,我们这些三品以上的大臣和陛下的儿子的官品是相等的。既然官品是相等的,就应该得到陛下相同的尊重。
纵然我们这些大臣做事做得小有不是,越王又有什么资折辱我们呢?如果国家纲纪败坏,有没有资格进行折辱那就不知道了。况且隋文帝不知礼制,宠信诸王,放任诸王多行无礼,不是也罢黜了一些犯罪的王子吗?隋文帝的做法是不值得效仿的,陛下不应该去和隋文帝相比,隋文帝哪里值得一提呢?”唐太宗听了这些话,脸上有了笑容,向群臣说:“魏征刚才的话很有道理,不能不让人佩服。
我说的话,是带着自己的偏爱;魏征所说的,是国家的大法。我原来忿怒,自已觉得有道理不用疑问,现在听了魏征的话,才觉得并不在理。
当皇上的说话,真是不容易啊!”于是把房玄龄等都召来深深地批了一顿,赏赐给魏征一千匹绢。
4. 大家帮个忙《贞观政要》写作的目的:让国君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晏子的真正用意: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匹非常喜欢的骏马,平常放在宫中饲养.一天,这匹骏马无缘无故突然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杀那养马的宫人.皇后劝谏说:“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而杀人,晏子当着齐景公的面列出养马人的罪状,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养死了马而使国君杀人,老百姓知道后,一定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其他诸侯知道后,一定看不起我国,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齐景公听后便免了养马人的罪.陛下您读书曾经读到过这个故事的,难道忘了吗?”唐太宗听了皇后这番话怒气就消了,他对大臣房玄龄说:“皇后用平常的故事来启发影响我,确是很有益的.”晏子用的方法是欲擒故纵 旁敲侧击 从侧面说服别人改变主意 劝皇帝施仁政“马虽良,此非楚之路也”意思:马虽然不错,但是这也不是去楚国的路啊!《南辕北辙》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准方向,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以上史事,形成成语“北辕适楚”,后来在流传过程中,人们习惯说作“南辕北辙”,并引申出另一个成语“背道而驰”,意义和“南辕北辙”相同.。
5. 《贞观政要》部分翻译贞观初年,唐太宗与黄门侍郎王珪在宴会上交谈,当时有个美人在旁边侍候。
她本是庐江王李瑗的爱姬,李瑗败事后,被籍没入宫。太宗指着她对王珪说:“庐江王荒*无道,杀害了她原先的丈夫而把她占为己有。
暴虐到极点,怎会不灭亡呢?”王离座说:“陛下认为庐江王夺取她是对了呢,还是不对?”太宗说:“哪有杀人而夺取其妻的道理,你却问我对不对,这是什么意思?”王回答说:“我见到《管子》书里说:齐桓公到了郭国,问那里的父老:‘郭国为什么会灭亡?’父老说:‘因为郭君喜欢好人而厌恶坏人。’齐桓公说:‘照你所说,他是个贤君啊,怎会灭亡呢?’父老说:‘不是这样,郭君喜欢好人却不能任用,厌恶坏人却不能摒弃,所以灭亡。
’如今这个妇人还在陛下左右,所以我猜测陛下的心意认为这样做是对的,陛下如果认为不对,那就是所谓知道邪恶而不能摒弃了。”太宗听罢大为欣喜,夸他讲得好极了,马上命令把这个美人送还给她的亲族。
太宗有一骏马,特爱之,恒于宫中养饲,无病而暴死。太宗怒养马宫人,将杀之。皇后谏曰:“昔齐景公以马死杀人,晏子请数其罪云:‘尔养马而死,尔罪一也。使公以马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尔罪二也。诸侯闻之,必轻吾国,尔罪三也。’公乃释罪。陛下尝读书见此事,岂忘之邪?”太宗意乃解。又谓房玄龄曰:“皇后庶事相启沃,极有利益尔。”
译文: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匹非常喜欢的骏马,平常放在宫中饲养。一天,这匹骏马无缘无故突然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杀那养马的宫人。皇后劝谏说:“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而杀人,晏子当着齐景公的面列出养马人的罪状,说:‘你把马养死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你养死了马而使国君杀人,老百姓知道后,一定恨国君,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其他诸侯知道后,一定看不起我国,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齐景公听后便免了养马人的罪。陛下您读书曾经读到过这个故事的,难道忘了吗?”唐太宗听了皇后这番话怒气就消了,他对大臣房玄龄说:“皇后用平常的故事来启发影响我,确是很有益的。”
原文,
贞观十五年,遣使诣西域立叶护可汗,未还,又令人多赍金帛,历诸国市马。魏征谏曰:“今发使以立可汗为名,可汗未定立,即诣诸国市马,彼必以为意在市马,不为专立可汗。可汗得立,则不甚怀恩,不得立,则生深怨。诸蕃闻之,且不重中国。但使彼国安宁,则诸国之马,不求自至。昔汉文帝有献千里马者,曰:‘吾吉行日三十,凶行日五十,鸾舆在前,属车在后,吾独乘千里马,将安之乎?’乃偿其道里所费而返之。又光武有献千里马及宝剑者,马以驾鼓车,剑以赐骑士。今陛下凡所施为,皆邈过三王之上,奈何至此欲为孝文、光武之下乎?又魏文帝求市西域大珠,苏则曰:‘若陛下惠及四海,则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贵也’陛下纵不能慕汉文之高行,可不畏苏则之正言耶?”太宗遽令止之。
贞观十五年,派使者到西域协助立叶护可汗,使者还没回来,又派人多送金银丝绸,到各个少数民族国家买马。魏征进谏说:“现在派使者以立可汗作为名义,可汗还没有立定,就到各国买马,他们一定认为(我们)的本意在于买马,不是专门去立可汗。可汗能够立,那么他不会感恩;不能立,就会心生很深的怨恨。其他各少数民族听了,将不敬重中原国家。只要能让他们的国家安宁,那么各国的马,不求也会到来。从前汉文帝时有一个献千里马的人,汉文帝说:‘我巡幸等办吉利的事的时候每天走三十里,有军事行动的时候每天走五十里,我的专属车队在前面,从属车队在后面,我单独乘千里马,要到哪里去呢?’就补偿给献马人来回路费让他回去了。又有光武帝时候有献千里马和宝剑的人,马用来驾击鼓的车,剑则把它赐给骑士了。现在陛下所作所为都远远的超过了圣贤的三王,为什么到这件事却要落后于孝文和光武呢?还有,魏文帝想寻找西域的大珍珠,苏则说:‘如果陛下恩惠遍及天下,那(珍珠)不找也会自己来,寻找得来的珍珠是不值得珍贵的。’陛下就算不能仰慕汉文帝高尚的德行,能不害怕苏则正直的话吗?”太宗就下令停办了这件事。
朕能擢而用之,何惭古烈?然徵犯颜切谏,每不许我为非,我所以重之也。
翻译:我能够提拔重用他,自比古人应无愧色!魏征常常不顾情面恳切劝谏,不许我做错事,所以我器重他。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翻译:人们用铜作镜子,可以端正衣冠;用历史作镜子,可以知道历代兴衰更替;用人作镜子,可以明白自己的得失。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魏征曰:“比来所行得失政化,何如往前?”对曰:“若
恩威所加,远夷朝贡,比于贞观之始,不可等级而言。若德义潜通,民心悦服,比
于贞观之初,相去又甚远。”太宗曰:“远夷来服,应由德义所加。往前功业,何
因益大?”征曰:“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义为心。旋以海内无虞,渐加骄奢自溢。
所以功业虽盛,终不如往初。”太宗又曰:“所行比往前何为异?”征曰:“贞观
之初,恐人不言,导之使谏。三年已后,见人谏,悦而从之。一二年来,不悦人谏,
虽黾勉听受,而意终不平,谅有难色。”太宗曰:“于何事如此?”对曰:“即位
之初,处元律师死罪,孙伏伽谏曰:‘法不至死,无容滥加酷罚。’遂赐以兰陵公
主园,直钱百万。人或曰:‘所言乃常事,而所赏太厚。’答曰:‘我即位来,未
有谏者,所以赏之。’此导之使言也。徐州司户柳雄于隋资妄加阶级。人有告之者,
陛下令其自首,不首与罪。遂固言是实,竟不肯首。大理推得其伪,将处雄死罪,
少卿戴胄奏法止合徒。陛下曰:‘我已与其断当讫,但当与死罪。’胄曰:‘陛下
既不然,即付臣法司。罪不合死,不可酷滥。’陛下作色遣杀,胄执之不已,至于
四五,然后赦之。乃谓法司曰:‘但能为我如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此则悦以
从谏也。往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大忤圣旨,陛下以为讪谤。臣奏称上书不激切,
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似讪谤。于时虽从臣言,赏物二十段,意甚不平,难于受谏
也。”太宗曰:“诚如公言,非公无能道此者。人皆苦不自觉,公向未道时,都自
谓所行不变。及见公论说,过失堪惊。公但存此心,朕终不违公语。”
贞观十二年(638),太宗对魏征说:“近来的朝政得失与政治教化,与以前相比怎么样?”魏征答道:“如果从朝廷恩德遍及程度、国威远扬、远方外国前来朝贡的方面来讲,和贞观初年相比,的确不可同日而语;如果从陛下德义潜移默化,人民心悦诚服这方面来说,相比贞观初年,则相差很远。”太宗说:“边远的外国来归顺,就是德义普遍施加的结果。以前的功业,为什么比现在还大呢?”魏征回答:“从前四方没有安定,陛下经常将德义放在心上;后来海内平安,陛下就逐渐产生骄奢自满的情绪。所以现在的功业虽然盛大,但终究不如以前。”太宗又问:“我的作为和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魏征答道:“贞观初年,陛下唯恐没有人进谏,千方百计诱导臣子们大胆进谏;三年以后,见人规谏就高兴地采纳;近一二年来,已经不喜欢别人进谏,虽然也能勉强听取意见,而内心却不高兴,脸上有勉强的表情。”太宗说:“究竟在哪些事情上是这样的?”魏征回答:“陛下即位初年,要将元律师处以死罪,孙伏伽进谏说:‘元律师的罪不应处死,不能滥加酷刑。’陛下遂将值钱百万的兰陵公主园赏赐给他。当时有人提出说:‘孙伏伽规谏的是平常小事,陛下赏赐给他的太优厚了。’陛下回答说:‘我即位以来,还没有一个来进谏的,所以要重赏他,目的是诱导大家进谏。’徐州司户柳雄,私自加高自己在隋朝时的官阶,有人告发他,陛下让他自首,不自首就判罪。柳雄坚持说情况属实,竟不肯自首。大理寺审查结果,确属作伪,将柳雄判处死刑。大理寺少卿戴胄上奏说,按法律柳雄只能判流放。陛下说:‘我已经将这个案子判决完毕,应以死刑执行。’戴胄说:‘陛下既然不同意我的意见,就请将我治罪。我坚持认为柳雄的罪不该判死刑,不能随便施加酷刑。’陛下发怒,下令要杀柳雄,戴胄坚持己见,如此争执了四五次,陛下才赦免柳雄的死罪。陛下向司法部门说:‘如果能为我这样严守法律,还用担心会有滥用死刑的事件出现吗?’这是高兴接受规谏的事例。往年,陕县县丞皇甫德参上书,严重冒犯了皇上的意旨,陛下认为他是毁谤朝廷。当时为臣上奏说,上书的言语要是不激烈峻切,就不能引起国君的注意。但言语激烈峻切就与毁谤相似。陛下当时虽然听从臣的话,并赏赐我绢二十匹,但内心却不高兴,这是勉强接受谏言的事例。”太宗说::“确实像你所说的那样,除了你,没有人能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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